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拟报送参评第34届中国新闻奖作品公示
根据中国记协发布《关于开展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通过本报送单位参加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审作品进行认真审核与评议,并经无记名投票,选出3件作品上报中国记协评奖办参加终评。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作品及参评材料见以下附件:
中国日报社:《How China Works》
经济日报:《数字赋能制造“蝶变”——沈阳铁西区采访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辽宁总站:《追寻雷锋——党的光辉照我心》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将认真受理,对有关举报进行认真核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
邮编:110136
联系方式:024-62602907,22796347@qq.com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34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