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摄影作品)公示
根据第33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辽宁省记协组织专家评委会对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目录上的两篇作品进行了认真核实,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在辽宁省记协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12时至4月24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电话:024-226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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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003
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