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辽宁新闻奖评选结果公示
日前,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辽宁记协”)主办的第三十一届辽宁新闻奖评选会在沈阳成功举行。
根据《第三十一届辽宁省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本届获奖作品(辽宁新闻奖评选结果和央媒评选结果)在辽宁省记协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12时至7月5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电话:024-22698136
电子邮箱:lnsjxsjb@163.com
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56号
邮编:110003
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