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6年“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辽宁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记协于近日启动2026年“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2026年“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辽宁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新闻单位从事5年以上新闻工作的新闻采编业务核心岗位相关人员。
2.以青年优秀新闻工作者为主,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以后出生)。
3.“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可追授。
4.曾获长江韬奋奖者、副司局级(含) 以上人员不在推荐之列。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或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予推荐。
二、选树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党的新闻舆论事业,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2.具有较强的改革开拓精神,在媒体转型实践中攻坚克难、创新创造,具有重要建树和突破,为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作出积极贡献。
3.新闻业务本领高强,在主题宣传、典型报道、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国际传播等方面创制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广泛传播效果的精品力作。参选人员须提交代表作品和相关网上传播数据,鼓励提交有正能量、大流量、高质量的新闻作品,提交深入基层一线采访的新闻作品。
4.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优良,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爱岗敬业、实干担当,清正廉洁、品行高尚,社会口碑好。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四力”,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平凡岗位辛勤耕耘、业绩斐然。鼓励推选长期坚守基层、长期奋战在采编一线的新闻工作者。
三、推荐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
1.群众推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向所属相关新闻单位、各市记协组织进行推荐。群众推荐的联系方式如下。
辽宁日报社:024-22698511;
辽宁广播电视台:024-23186557;
沈阳记协:024-22690170;
大连记协:13942888527;
鞍山记协:0412-2299849;
抚顺记协:18941310138;
本溪记协:024—43214062;
丹东记协:0415-2195286;
锦州记协:0416–3705637;
营口记协:0417—3338040;
阜新记协:0418—3996901;
辽阳记协:15841914099;
铁岭记协:13804100855;
朝阳记协:0421-2860200;
盘锦记协:0427—2820786;
葫芦岛记协:0429-3113144。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新闻工作者个人可向所属相关新闻单位、各市记协组织进行自荐。
3.组织推荐。由各市、各单位(媒体)组织遴选,按要求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市、本单位(媒体)民主推荐,做到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荐程序
各市、各单位(媒体)从“文章高手”“节目大家”“外宣能人”“全媒尖兵”“综合业务”等方面向省记协推荐人选。所有推荐材料均须在本市、本单位(媒体)主要新闻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形成书面公示情况报告。公示情况报告、参选材料(要求见附件)经各市委宣传部审定后,报送省记协。
五、最终评定
省委宣传部统筹指导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从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精神、践行“四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初步确定我省推荐报送人选。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并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记协向中国记协报送。
附件:中国记协《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十佳新闻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