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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电后四项参评作品公示

信息公告 2021-04-19 10:05来源:辽宁省记协 作者: 编辑:刘建丰

  根据《关于开展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专栏初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辽宁省记协组织专家评委会对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专栏推荐作品目录上的篇作品(广播类篇、电视类篇)进行了认真核实,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在辽宁省记协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2021419日12时至423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辽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电话:024-22698136

      电子邮箱:lnsjxsjb@163.com

      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56号

  邮编:110003

  

  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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